问题 | 刑事拘留能超过3个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刌押期限(即刑事拘留)原则上不应超出三个月。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接手的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暂时剥夺被告人个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在侦查阶段出现法定紧急状况下使用。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嫌疑人之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是否实施逮捕; 若有特殊情况,此时间可延长至四日。 针对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至于人民检察院的决策,则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捕批准申请文书后的七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逮捕的决定。 因此,从法律规定上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不会大于37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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