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先决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必要和充足条件时常包括以下各项:正在筹划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
已经实际着手进行犯罪活动; 或犯罪意图在犯罪过程结束后立刻得以暴露; 被受害者或在场目击证人直接指控确认其为罪犯; 在场所附近或居所内寻获证实犯罪事实的实质性证据; 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罪犯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 存在销毁、篡改关键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居住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的情况;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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