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30天是什么案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人被拘留三十日,此事件往往与较为严重的法律行为有关联。
拘留这种处理方式一般可划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等多种类型。 其中,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五日,因此,如果某个人被拘留满三十日且并未超出这个期限,那么这很有可能并非单纯的行政拘留。 而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针对那些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如果某人被刑事拘留长达三十日,这可能意味着该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复杂,且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 最后,司法拘留则是由人民法院对那些严重干扰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人员,在特定时间内实施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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