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定会到检察院吗现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定进入检察部门的司法程序。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在调查期间,对于正在实施违法活动或被列为重大嫌犯者,采取临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之权宜手段。 若经深入调查,公安机关认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此事件中所展现的行为实不足以构成犯罪事实,甚至违法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法律追究时,便有可能撤销此案,此时便无须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 然而,倘若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不当行为具备了犯罪的必要特征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将会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