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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管制的刑期而言,其起始日期是从法庭下达判决书并正式执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而假如此人在此之前曾有过先期羁押的经历,那么这部分的羁押时间可以按照每天折算成两日的刑期来进行扣除。
至于拘役的刑期,同样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有过先期羁押的情况,那么这部分的羁押时间则可以按照每天折算成一日的刑期来进行扣除。
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通常情况下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有过先期羁押的情况,那么这部分的羁押时间也可以按照每天折算成一日的刑期来进行扣除。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他们的刑罚被交付执行之前,如果剩余的刑期不足三个月的话,那么这个刑期将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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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