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设定为37日。
通常而言,若公安机关经调查判定某名被拘押人员有必要予以逮捕时,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日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但是如果特殊情况存在,例如大量犯罪事实涌现,或涉嫌团伙犯罪等情况时,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最多可以延长至一至四日。 而那些身犯多起案件、各地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则需特别注意,他们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会进一步延长至30日。 当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名被拘留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然而,如果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且该名被拘留人员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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