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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可以见律师函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遭遇到刑事拘留之后,从犯罪嫌疑人士遭受侦查机关首次进行的讯问或接受强制性措施的那一刻起,他/她即有权利委任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然而在侦查阶段,他们只能选择聘请执业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接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赋予的委托之后,辩护律师应立即向负责办理该案的机关通报情况。
通常而言,当犯罪嫌疑人遭遇刑事拘留之际,他/她的家人或许是他本人均可授权律师代理,待律师获得委托之后便可以开展相关的法律工作,比如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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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1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