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30天时间怎么算天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权威司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述,拘留期的计算方式通常自公安机关对嫌犯实施拘留之日起算,直至第三十个自然日终结。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拘留期限开始的那个时刻以及当日并不计入在内。 举例来说,如果某人于1号被依法拘留,那么他的拘留期限应自次日2号开始计算为首个拘留日。 该法律条例明确规定:“拘留期限可以按照小时、日或月进行计算”。 同时,拘留期限开始的那一刻及当日并不包含在拘留期限之内。 此外,法定拘留期限并不包含旅行途中所耗费的时间。 若在上诉状或其他相关文件的截止日期之前已成功投递邮寄,则不应判定为逾期。 若拘留期限的最后一日恰逢节假日,则应将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拘留期限的终结日期,然而,对于被拘留者、被告或罪犯而言,他们的拘留期限应至拘留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止,不得因为节假日的原因而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及其计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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