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期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之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始计;
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予羁押者,则一日之羁押将折抵为一日之刑期。 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即是指法院之判决业已生效且已经生效并且交付执行之日期。 倘若罪犯于判决之前已然先予羁押,那么该段羁押期间将会自其最终应服之刑期中予以相应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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