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处理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权利行为。
此项权利仅限于直接接受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且必须在侦查和调查阶段面临法定的紧急情形时才可加以行使。 换言之,它被视为一种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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