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侦办中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调查过程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适用刑事拘留措施的。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实际查处的案件,在进行调查期间,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之时,针对于现行违法行为者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之人所采取的临时性且需要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然而,刑事拘留的适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两个必要条件:首先,被拘留的对象须为现行违法行为者或者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之人。 所谓现行违法行为者,即指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 而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则是指已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可能涉及重大犯罪活动的人员。 其次,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状况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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