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要不要赔偿受害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刑事拘留的境遇下,是否需要针对受害者支付赔偿款项,主要依据个案的具体事由而定。
倘若犯罪行径为受害者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有必要进行相应赔偿的。 然而需明白,刑事拘留仅属于刑事领域中的一种合法手段,并不能以之代之判定最终是否将对其作出定罪裁决。 然而,若通过法律程序验证了犯罪事实的确凿存在,以及受害者因为该犯罪行为遭致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害,例如因人身伤害引发的医治费用、财产损毁所导致的价值流失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便须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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