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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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期限的简介解除期限又称失效期、终期。如果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这种期限就是解除期限。在附解除期限的情形,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已按规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期限到来,民事法律行为即失去效力,权利义务关系即归于消灭。如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 关于解除合同的期限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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