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是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刑事拘留这一行为本身并非一定表明已被正式立案调查。
刑事拘留始于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等相关执法机构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定紧急情况之时,这些机构针对现行犯或是存在重大嫌疑的个人实施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公安机关可能会先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随后再进行立案审查工作;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可能在立案之后,由于案件的实际需求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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