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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所最短可以拘留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这个叫刑事拘留的东西呢,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它们直接管的案子,在调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一些特殊的紧急状况(比如抓到正在犯罪的呀或者有很大可能犯罪的),就会把这个人暂时关起来。
拘禁的最短期限是3天喔~想要把这个人关得更久的话,要经过下面这样的流程:首先公安局会在拘留之后的3天内,向上头汇报这个人是不是应该被逮捕,然后再由人民检察院决定这个人该不该被捕;
当然了,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汇报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再延长1到4天;
如果这个人是个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大坏蛋,那汇报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延长到30天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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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