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缓执行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暂缓执行刑事拘留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具体要求:首先,被拘留当事人须根据法律规定,合法地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其次,在得到申请后,被拘留者应当提出相应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金额为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了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 最后,公安机关经过严格审查判断,认为对该被拘留人员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并不会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实质性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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