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八种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亦称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系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机关以防止危害行为的持续为目的而对现行犯或有重大犯罪嫌疑者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手段。
关于刑事拘留的实施,必须符合以下八个特定条件: 1.正在着手实施刑法所规定的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 2.犯罪行为已经被发现,且犯罪嫌疑人正处于预备阶段或正在实施犯罪行为; 3.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嫌疑人立即被察觉; 4.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5.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或身边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6.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之中; 7.犯罪嫌疑人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8.犯罪嫌疑人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无法确定其身份。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也可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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