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经常漏水可以起诉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发生漏水现象,是否能够退货的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倘若商铺买受人决定放弃购买原因在于房屋本身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不良甚至无法顺利交付的状况; 其次,若是在交付后经过权威机构核验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仍然不符合标准; 再者,若在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居住的质量问题; 最后,若在签署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便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或者擅自将其抵押给第三方。在此种情况下,买受人有权向法院提出退房申请。换言之,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那么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买受人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而后悔不想购买,那么通常情况下退货会变得非常困难。事实上,当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实际生效时,没有正当理由选择退房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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