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种植物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见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耕耘于农田中的农民因为种植作物而遭受到刑事拘禁的特殊时刻,其至亲家人通常不具备与他会面的机会。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手段,旨在应对法定的紧急状况,特别是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然而在侦查期间,仅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亦有权在任何时间内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实施强制措施之际,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也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应及时将其请求传达给相关机构。 因此,在刑事拘留阶段,家属无法直接与其见面,唯有律师方可会见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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