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的样子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调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为确切把握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行踪,往往会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且会向被拘留者出示刑事拘留证。
此种法律文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被拘留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 其次,列举涉嫌的具体罪名; 再次,详细注明了拘留所施行的时间与地点; 此外,文件中还需载明执行拘留之公安机关的具体信息并加盖相关印章加以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刑事拘留证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