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算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这一概念并不完整地等同于刑事拘留。
羁押是在一定的期限之内,对那些已经被拘留或是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加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相较之下,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在遭遇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因此,刑事拘留只是羁押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而羁押的范围远不止于此,它还涵盖了逮捕之后的羁押等多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