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顶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刑事拘留期间的时长可以作为刑期进行扣除。
刑事拘留,顾名思义,乃是指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依照法律程序直接接受审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而针对现行违法者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方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第四十四条与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管制的刑期自判决实际执行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判决执行前有被拘禁的情况,则每一天的拘禁将折算为刑期的两天。 至于拘役的刑期,同样自判决实际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判决执行前曾被拘禁,则每一天的拘禁将折算为刑期的一天。 至于有期徒刑的刑期,同样自判决实际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若判决执行前曾被拘禁,则每一天的拘禁将折算为刑期的一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拘留都能折抵刑期,仅限于那些最终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在刑事拘留期间的时间才能被视为相应刑期的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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