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和解了还会被刑事拘留 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涉案纠纷已获解决之后,是否仍然需要进行刑事拘留则需要依据诸多环节予以综合性地考量。
如果相关的违规行为性质较为轻微,且在此基础之上,当事双方达成的相互谅解又能对消除社会危害产生切实效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或许并不存在持续性刑事拘留的必要性。 然而,若违规行为性质严重,即便双方达到了和解协议,仍需采取刑事拘留等进一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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