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所要注意什么事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措施是公安机构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接收并立案调查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则应针对当前正在实施犯罪活动或牵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特殊手段。
在此过程中,有如下几方面必须引起关注与重视:首先,被拘留人士的亲属享有知情权,有权获知其亲人被拘留的具体原因以及关押地点。 其次,被拘留人士拥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再次,公安机关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需对被拘留人士进行审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