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需要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之后,并不必定必须给予逮捕。
刑事拘留乃是一项临时性强制举措,旨在迅速地掌控涉嫌犯罪者,防止其逃避司法追诉、审判或是再次进行犯罪行为。 对于是否应赋予逮捕之权,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证据的充足程度来作出判断。 若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分,依法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且通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的发生时,方可批准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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