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宣布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权一般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办理的需要来行使。
当公安机关通过调查和取证发现,存在重大案情或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作案可能时,便可依法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性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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