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双休日办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役在双休日仍然可正常施行办理与案件相关事务。
公安机关对正在实施犯罪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士,如具备特定法定情形之一者,有权先行实施拘留。 刑事拘留乃是一种于紧急状况之下所采用的强制性手段,此种方式不受双休日等节假日因素的影响。 由于刑事案件的发生时间并不固定,为了能够迅速果断地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局将根据实际需求在任何必要的时刻启动办案程序予以执行相应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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