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必须羁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制度并非必定导致羁押。
究其本质而言,刑事拘留是由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在处理自身直接管辖的案件过程中,遭遇法定且紧迫的紧急状况之时,对那些已被判定为现行犯罪或者具有重大嫌疑的被告依法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倘若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犯罪情节极其微小、证据尚不充足或者存在其他法定豁免情形,犯罪嫌疑人则有可能无需接受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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