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就是逮捕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逮捕。
刑事拘留乃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管辖的案件,在开展调查与审理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定义务上的紧急状况,以及针对涉案的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手段。 而逮捕则代表着由检察院、法院审核批准或是决定,再由公安部门执行的一种法律程序,目的在于对于具备犯罪事实的证据具有充足证明力,并且可能面临超过三年有期徒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更为长期的羁押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设定为14天,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 然而,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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