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型糖尿病不用刑事拘留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2型糖尿病本身并不构成决定是否对加害人进行刑事拘留的直接依据。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负责的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若碰上了法定的紧急情况,他们将会选择性地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是否需要进行刑事拘留,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已经触及到法律红线,以及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等关键要素。 即使犯罪嫌疑人患有2型糖尿病,但是如果其涉及的犯罪情节严重恶劣,那么他也有可能仍然会受到刑事拘留的处理。 然而,在其执行拘役的过程中,相关执行机构会结合他的病情状况,为他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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