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已经送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应当对被拘留在内的人进行相关的审讯盘问活动。
若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形,应立即予以解除并向其发放拘留释放入境许可证。 然而,此项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拘留行为是否必须要提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批,但是根据刑事诉讼的一般流程来看,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之后,通常会展开相应的调查工作,如若认为有必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则可能会将相关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因此,关于拘留是否已送交检察院的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展状况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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