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几个月放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九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经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人员,如认为有必要进行逮捕的,应于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面临特殊情形时,上述期限可望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在多地流窜、频繁实施犯罪行为或组成团伙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再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后,被拘留者可能会在三日内被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至七日。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被拘留者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获得释放。
整个流程所需的时间可能从数天至数周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19: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