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什么机关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罪犯或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严厉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当公安机关在具备特定条件下,有权依法进行先行拘留:如尚未实施具体犯罪行动、正在策划准备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刻被察觉到的; 如果现场目击证人或受害者指认真正犯罪的事实; 在私人住宅或工作场所发现受到法律约束的犯罪证据; 在收纳他人赃物之后,试图以自杀、逃离等极端方式来掩盖罪行; 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恐吓等行为的可能性; 无法提供自己真实名字、居住地址和完全不明其身份的线索; 有在不同地区反复进行犯罪活动,或者结成团伙进行大规模恐怖活动的重大犯罪嫌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