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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嫌敲诈被刑事拘留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因涉嫌实施敲诈行为而遭到刑事拘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轮询问或接收强制性措施之日即可委托辩护人为其代理。
此外,负责调查案件的机构亦有义务向犯罪嫌疑人表明其具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力。
鉴于此,犯罪嫌疑人应尽可能及早委托辩护人以确保在接下来的司法程序中得到法律支援与辩护。
当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他们必须立即通知负责处理该案的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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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