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判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员之后,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对其进行例行讯问。
若经审查,发现拘留不当,则需立刻释放受拘留者,同时发放相应的释放凭证。 这便表明,刑事拘留之目的并非必然要以审判结果为终结,而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能否收集到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拘留措施。 倘若经过询问核实,未找到任何犯罪行为存在或证据不足,那么被拘留人理所当然享有合法释放之权益。 因此,刑事拘留可以作为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手段,并不必然和最终裁决都有所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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