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刑事拘留诈骗团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行为的团伙进行侦破工作中,若发现团体内的任何成员存在符合以上法律条款所述的拘留情况,例如蓄谋实施犯罪、具备重大犯罪嫌疑或者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等,均可依法对其采取先行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完成拘留之后,公安机关会依照法定程序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调查所得的事实和证据来决定是否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倘若证据确凿且满足提起公诉的标准,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将相关材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