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轻的贩毒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若对已被拘留的涉案人员认为其需依法逮捕,应在拘留期限内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与批准。
如出现特殊情况,例如跨区域作案、多次犯事以及团伙作案等涉案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则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此类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因此,如果某个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并且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那么他所面临的最短刑事拘留期限可能是三天,但是如果该嫌疑人符合上述特殊情况,那么拘留期限就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具体的拘留天数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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