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盗窃烟酒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拘押人员后,若认为其需进行逮捕处理时,应于拘留后三日内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审核批复;
但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核的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 同时,对于那些涉及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进行审核的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到叁拾日。 人民检察院在接收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换言之,假设某名涉嫌盗窃烟酒的嫌疑人,公安部门认为他有必要进行逮捕的话,那么就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等待其审核批复。 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七日。 而如果该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那么他进行审核的期限则可以延长至叁拾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决定。 如果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公安局就必须立即释放该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需要继续进行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总的来说,涉嫌盗窃烟酒的嫌疑人,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叁拾日,具体拘留时间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公安局的判断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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