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判刑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严谨明确之规定,在公安机关完成对涉嫌犯罪之人实行拘留之后,务必在24个小时之内展开细致深入的初步审讯工作。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有确实不应实施拘留之情事出现,则须立刻予以释放,同时向当事人发放正式释放证明文件。 然而遗憾的是,此项法规并没有直接规定涉嫌犯罪者经过刑事拘留阶段后必然导致其被判决入狱。 相反,它仅仅强调了拘留之后必须遵守的程序以及需要达到的各项特定条件,以此为准则。 因此,是否将涉嫌犯罪人士送交法庭审判,还需根据每起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加以判断。 倘若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发现证据不足或者不满足提起公诉的基本要求,他们可能会选择释放被拘留者,而非继续推进起诉及审判程序。 因此,刑事拘留并非必然预示着将面临法院的审判,这完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及其所适用的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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