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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期间能否探视被拘留人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情况下,被拘留者是可以见到家人亲友的。
对于实施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行为的被执行者而言,他们的亲属朋友可通过提前预约的方式,凭借相应的合法身份证明前往相关拘留场所进行探访。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探访仅限于在法定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
若涉事人员情节较为严重,已触及刑事法律门槛,被强制执行刑事拘留时,其有权获准与自己的辩护律师见面,并且在拘禁期间,只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以及公诉机关的同意,便可以与其近亲属取得书信联系以及面录交谈等权力。
同时,其辩护律师亦有权利在拘禁期间与该被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会面和通讯交流。
除此之外,其他辩护人只要获取了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的许可授权,同样也享有与该名被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会面和通讯交流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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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8: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