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糖尿病患者还会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明文规定,针对特定年龄层以及具有特殊状况的违法者而言,行政拘留处罚是可以予以豁免的。然而,糖尿病患者本人直接符合该法条所规定的豁免条件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不过,若糖尿病患者在面临拘禁之前恰恰处于本条款中所列举的情形之中,例如年纪较大或者身怀六甲等等,在此前提下,依照这一条款,他们或许可免于刑事拘留,但也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倘若糖尿病患者并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的范畴,则大概率将须接受刑事拘留,除非具备其他的法律规定或在特殊情况时他们能免于拘捕。在实践过程中,是否对糖尿病患者实施拘留,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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