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把我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遭受刑事拘留之待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之条例,依据该法案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理应于拘留事件发生二十四小时内展开讯问工作。若在讯问过程中发现阁下不应受到拘留处罚,则须即时予以释放,同时提供相应的释放证明书。故如不幸遭受不当拘留,阁下有权自行提出申诉,要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讯问,并在发现错误拘留之时立即释放阁下。倘若公安机关未能依法履行上述程序,阁下可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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