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处罚拘留期限多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公安部有权对拘留人员进行为期三日的拘禁和处理。
然而,如果涉及到特殊情况,如多次犯罪或者大规模协同犯罪等,则拘禁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但是对于跨区域作案、多次作案以及集体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高可延长至三十日。 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在拘留期间结束后的三日内提交有关人民检察院审批是否解除拘禁。 若遇特殊情形时,提交申请批准的期限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至于最长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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