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的一般主体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的普遍适用对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了国家权力部门、国营企业、公共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民团体的在职员工,还包括那些被委任为代表这些机构进行财产管理和运营任务的职员。除此之外,如果有非国家公职人员与上述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贪污行为,那么他们也可能会被视为贪污罪的共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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