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房产被保全会导致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律例之规定,当被执行方所涉房地产已扣押保全且满足特定条件时,其本人可被依法拘留。
此处所谓“法定拘留”之含义,乃指被警方查证或决心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短时间内即被察觉并确认的情况下,以及在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者明确证实其涉及犯罪问题的前提之下,又或者是在其居住场所或随身携带之物品上发现具备牢狱之灾的重要证据之时,亦或是在法律条款中所列的其他特定情形下,方可采取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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