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0天如何计算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涉及刑事拘留的事件中,这30个自然日的时长通常从被拘留人被执行拘留命令的那一刻起算,但是并不包括该日期本身和结束的那天。在这30个自然日内,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工作的时间长度不可超过此期限。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则需遵循法定程序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延长拘留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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