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事拘留措施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复杂而精细化的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一项必不可少且具有重大意义的强制性法律手段。其主要功能在于,维护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常运作和有效执行,以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不受侵害。以下是拘留制度的四大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况:1.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等有权部门的侦查与审判工作,可能发生逃跑或藏匿行为的;2.涉嫌故意毁灭、伪造证据,对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或串通证言,从而破坏司法公正的;3.存在针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或公民安宁生活构成严重威胁的现实可能性的;以及4.涉嫌报复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的恶劣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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