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通常设定为至多三十七日,包括了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的申请审批时间(最长可以达到七个工作日)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该申请的核准逮捕审查时间(最长可达十四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若经调查取证后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无法证明其有罪,涉案人员将被依法释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计算方法,实际案件中可能会因为各种特殊情形而产生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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