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前律师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所述,法治社会的律师有权利从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初次接受审讯或被实施逮捕等相应的执法行为开始至最终作出司法判决之前,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律师在被告人被批准逮捕之前的这一阶段,往往无法直接与被告人见面交流。除非经过侦查机关的特别许可,律师才能够在侦查阶段与被告人进行会面,但此时他们的行动仍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适当的维护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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