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如何办案件证明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转为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完成案件证明所需的基本流程涵盖了诸多环节,例如调查取证,律师的专业协助,检察官的审查起诉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等等。
其中,刑事调查机构承担着收集证据的重任,这包括对犯罪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向目击者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的问询,以及对关键物证的科学鉴定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嫌疑犯享有委托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权益,这些专业人士能有机会调阅案宗材料,与嫌疑人见面并交流。而作为司法监督机构的检察院,则需要对侦查部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决定是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如果决定起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到法院审理的阶段,由法官根据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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